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36條 法規: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36條 雇主應有防止粉塵、溫度、濕度、磁力等影響磁帶、磁片、磁碟、光碟或穿孔帶等造成機器人錯誤動作之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