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34條 法規: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34條 雇主為防止機器人握持物件或加工物件之飛落、掉落引起危害,應依各該物件之重量、溫度、化學性質等,採取適當防護設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