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法規: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8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有關單位人員列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