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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
但非屬勞動部人員之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兼職費及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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