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本辦法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第2條為審議基本工資,由勞動部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勞動部部長兼任之;委員二十一人,由勞動部就下列人員聘(派…
- 第3條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日常事務。置工作人員若干人,…
- 第4條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為審議基本工資,應蒐集下列資料並研究之:一、國家經濟發展狀況。二、國產與進口品物價指數。三、消費者物價…
- 第5條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原則於每年第三季進行審議。基本工資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擬予調整時,由勞動部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
- 第6條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委員、職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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