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相關法規 性別工作平等法母法 第11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親自哺乳,包括女性受僱者以容器貯存母乳備供育兒之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