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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別工作平等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有性騷擾行為或違反各該規定之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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