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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別工作平等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七條至第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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