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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性騷擾防治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
二、頒布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
三、規定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申訴程序,並指定人員或單位負責。
四、以保密方式處理申訴,並使申訴人免於遭受任何報復或其他不利之待遇。
五、對調查屬實行為人之懲戒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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