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1條 法規: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第11條 職工福利委員會應將下列事項,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規章。二、委員及會務人員名冊。三、會址所在地。四、成立日期。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如有變更,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