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4-1條 法規: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相關法規 勞工退休金條例母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相關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4-1條 雇主為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人員申報提繳退休金時,應檢附其在我國居留證影本。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準用前項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