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法規: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相關法規 勞工退休金條例母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相關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相關 第三章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 第23條 提繳退休金時,雇主或委任單位應持勞工退休金繳款單至指定之代收機構繳納或以辦理自動轉帳方式繳納之。自營作業者每月自願提繳退休金數額,由勞保局於次月二十五日前計算,並於再次月底前,由自營作業者委託轉帳代繳勞工退休金之金融機構帳戶扣繳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