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21-2條 法規: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相關法規 勞工退休金條例母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相關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相關 第三章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 第21-2條 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本文、第二項或第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者,得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依前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其提繳作業、程序、手續與請領、計算方式、收益分配及相關事項,依本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