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1條 法規: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第四章 年金保險之退休金給付 第41條 勞工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將年金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移轉至個人退休金專戶,或依第四十二條規定請領年金保險之退休金,其工作年資以雇主實際提繳年金保險費之月數計算之。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全額移轉至年金保險者,其工作年資合併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