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56-3條 法規:勞工退休金條例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相關法規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相關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相關 第七章 附則 第56-3條 勞保局為辦理勞工退休金業務所需必要資料,得請相關機關提供,各該機關不得拒絕。勞保局依前項規定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相關資料之保有、處理及利用等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