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8條 法規: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相關法規 勞工保險條例母法 第四章 保險給付 › 第三節 傷病給付 第58條 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以每滿十五日為一期,於期末之翌日起請領;未滿十五日者,以普通傷病出院或職業傷病治療終止之翌日起請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