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 第4條 法規:勞工保險條例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相關法規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勞工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