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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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