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第16條 法規:工會財務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六章 財產管理 第16條 工會為不動產購置、出售、轉讓、負擔或其他權利之設定,應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