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 第15條 法規:工會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相關法規 工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會員 第15條 工會會員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得依章程選出會員代表。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自當選後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之日起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