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解僱勞工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補助辦法 第4條 法規:大量解僱勞工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4條 申請訴訟補助之勞工,其所涉及大量解僱之爭議,應先經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調或調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