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法 第5條 法規: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原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移入之十七人,不納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所定員額範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