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組織目 第10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管制考核與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及執行。四、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五、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