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管制考核與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及執行。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