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辦事細則 第11條 法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組織目 第11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管理。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四、不屬其他各科、室、就業中心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