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部掌理下列事項:一、勞動政策規劃、國際勞動事務之合作及研擬。二、勞動關係制度之規劃及勞動關係事務之處理。三、勞工保險、退休、福祉之規劃、管理及監督。四、勞動基準與就業平等制度之規劃及監督。五、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檢查政策規劃及業務推動之監督。六、勞動力供需預測、規劃與勞動力發展及運用之監督。七、勞動法律事務之處理與相關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八、勞動統計之規劃、彙整、分析及管理。九、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之調查及研究。十、其他有關勞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