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 第53條 法規:大眾捷運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第八章 附則 第53條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行車安全、修建養護、車輛機具檢修、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及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由營運之地方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