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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第三條至第五條所定之投資抵減率,由行政院每二年檢討一次,為必要之調整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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