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45條 法規: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五章 獎勵及處罰 第45條 觀光旅館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交通部得予以獎勵或表揚:一、維護國家榮譽或社會治安有特殊貢獻者。二、參加國際推廣活動,增進國際友誼有重大表現者。三、改進管理制度及提高服務品質有卓越成效者。四、外匯收入有優異業績者。五、其他有足以表揚之事蹟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