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旅館及旅館旅宿安寧維護辦法 第3條 法規:觀光旅館及旅館旅宿安寧維護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3條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進行設備設施保養維護,或客務、房務、餐飲、廚房服務作業,應注意安全維護及避免產生噪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