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領隊人員有違反本規則,經廢止領隊人員執業證未逾五年者,不得充任領隊人員。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