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法規:旅館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23條 旅館業應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登記;其保存期間為半年。前項旅客登記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