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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風景特定區設有專設管理機構者,本規則有關各種申請核准案件,均應送由該管理機構核轉主管機關;其經營管理事項,由該管理機構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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