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測坪探空儀追蹤器氣象雷達天線及繞極軌道氣象衛星追蹤天線周圍土地限制建築辦法 第4條 法規:觀測坪探空儀追蹤器氣象雷達天線及繞極軌道氣象衛星追蹤天線周圍土地限制建築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氣象目 第4條 探空儀追蹤器周圍土地限制建築之範圍,以探空儀追蹤器天線基座底緣之中心為中心點,四周建築物各部分之高度,均應在天線基座底緣水平線算起之仰角三度以下(如示意圖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