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間接聯運許可辦法 第7條 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間接聯運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7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由交通部定之。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