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間接聯運許可辦法 第1條 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間接聯運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