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44條 法規: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相關法規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九章 附則 第44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機場公司,代表政府與外國簽署有關航空協定;其協定事項,並應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