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33條 法規: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相關法規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園區事業之特別措施 第33條 園區內之自由港區事業聘僱外國人之招募條件、行業、數額、聘僱與管理等,依就業服務法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辦理,但服務業不得僱用外勞及陸勞。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