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業務委託辦法 第9條 法規: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業務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9條 受委託機構辦理時間帶協調業務之書面及電子資料應予保存,並於終止委託時全部送交民航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