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檢查委託辦法 第2條 法規:航空器檢查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2條 為保持航空器適航安全條件,民用航空局得委託有關機關團體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