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檢查委託辦法 第12條 法規:航空器檢查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12條 受委託檢查機關或團體執行檢查工作,其所需之檢查費用,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負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