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2條 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三章 普通航空業 › 第四節 航空器儀表、裝備及飛航文件 第242條 飛航組員座椅應配置安全帶。該安全帶應具備自動抑制軀幹之裝置,於快速減速情況下,能維護其人身安全。年滿二歲以上乘員搭乘航空器時,航空器使用人應為其配備具安全帶之座椅或臥舖,供其於航空器起飛、降落及飛航中使用。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時,該座椅應經民航局或其他國家之民航主管機關核准。自由氣球不適用前三項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