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86條 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二章 民用航空運輸業 › 第十節 手冊、表格、紀錄及報告 第186條 航空器使用人於知悉航空器發生失事事件、重大意外事件或意外事件時,應立即通報民航局,並應保管相關之飛航紀錄器及所有資料以備調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