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條航空器飛航日記簿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航空器國籍及登記號碼。二、日期。三、飛航組員姓名。四、飛航組員職務。五、離場站。六、抵達站。七、離場時間。八、抵達時間。九、飛航時間。十、飛航性質(如定期、不定期等)。十一、備註。十二、負責人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