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8條 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二章 民用航空運輸業 › 第九節 簽派員 第178條 簽派員於緊急情況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航務相關手冊規定之程序採取措施,此措施不得與飛航管制程序衝突。二、提供機長安全飛航所需之資料,包括飛航中任何改變飛航計畫之資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