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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航空貨運承攬業不得使用相同之公司英文名稱。
二公司英文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之文字者,視為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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