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3-2條 法規: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13-2條 集散站經營業對倉儲貨物應辦理保險。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