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20-1條 法規: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20-1條 航空站經營人應建立並實施安全管理系統。前項之安全管理系統應清楚界定航空站經營人各層級組織所應負之安全責任,包括管理階層所應負之直接安全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