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3條 法規: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一章 通則 第3條 航空人員之體格應經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檢查。但民航局得委託航空體格檢查醫師(以下簡稱體檢醫師)檢查之。前項體檢醫師委託要點由民航局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