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改制機場公司之航空站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6條 繼續任用人員依公務員有關法令規定支領之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其所需經費於機場公司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